|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
|
单位:景德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报送日期:2017年10月26日 |
单位负责人:俞定珍 财务负责人:宁恭武 经办人:张津 |
景德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规划全市地方志、年鉴编修事业;组织实施《景德镇市志》和《景德镇年鉴》及地情资料的编修和出版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县(市、区)志、年鉴和部门、厂矿等专业志以及地情资料书籍的编修工作;审查核实、验收批准出版县(市、区)志和年鉴及部门、厂矿等志书和地情资料书籍的出版工作。收集、储藏、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组织整理出版旧志,向社会各届提供地情咨询服务。负责培训全市修志、编鉴的专业编辑队伍,组织交流地方志和年鉴编修经验,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市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下,以全面推进“馆、库、网”建设为中心工作,搜集、整理、管理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组织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开展读志用志服务;编辑地方志刊物;做好市情展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把方志馆打造成为历史文化交流中心和展示千年瓷都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窗口。
二、 机构设置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即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1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14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10人,全部补助4人,离休1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82.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24.63万元,较上年下降25.5%;本年收入合计257.92万元,较上年增长25.2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9.23万元,占63%;其他收入18.69万元,占4.8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82.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7.96万元,较上年增长15.74%;年末结转和结余92.58万元,较上年下降25.7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7.96万元,占93 %;项目支出20万元,占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84万元,决算数为 27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250.84万元,决算数为27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19.77万元,较上年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40.29万元,较上年下降18.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40万元,较上年增长6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综治奖金;其他资本性支出3.81万元,较上年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比去年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4.85 万元,完成预算的19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87.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56 %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2.67万元,主要是车改前遗留的未处理费用,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5 %;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6万元,比2015 年减少19.73万元,下降39.31%,主要是本单位量入为出,开源节流,节省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万元,为办公电脑、空调及除湿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实际在2016年已车改,车辆已交回车改办,调整帐务待处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市委督查室要求认真回复管和平常委的提案,共完成市委部署任务2件,获得加分4分。在2016年版《景德镇年鉴》正文首页刊载《全国地方志纲要》和《江西地方志纲要》,为贯彻两纲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市志规划的45篇中,已完成初稿26篇,正在编写19篇,12月底将基本完成市志分纂稿,2017年初将形成全书初审稿,进行一审。同时,完成省方志办交办《省志概况·景德镇概况》编纂任务。编辑二轮修志工作简报,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在《38365》上开设二轮修志专题专栏,反映修志工作动态情况。在《景德镇方志》上刊登大量志鉴研究理论文章和修志经验体会文章,供各单位学习交流借鉴,促进督导机制的有效落实。制定编纂计划表,建立分工责任制,实行稿件“四审制”,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实现编纂出版进度与编校质量的有机统一,截止到目前,已全部完成年鉴出版发行前期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